欧债危机触发中国光伏产业进入寒冬,美国“双反”调查又让中国光伏产业雪上加霜。此时此刻,意志事关重大,为支持可再生能源事业大发展,中国政府再度发力。
今年7月24日出台光伏发电上网电价,行将出台的光伏产业十二五规划则上调了光伏装机容量。12月1日,发改委发布一揽子电价调整方案,其中可再生能源电费附加提高由现行0.4分/kWh提高至0.8分/kWh。我国政府连续出台的一些列扶持政策,深刻昭示了发展可再生能源毫不动摇的战略思想,使我们感到了巨大支持的力量。
如同万物生长一样,作为新兴而幼稚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其“幼年”期也需要精心呵护,需要政府扶持。国外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成功经验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国外经验可以借鉴,但不可能照搬。从中国国情出发,参照我国社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现实,对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政策适时作出调整,显得及时而必要。
2006年《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实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征收标准初为0.2分/kWh,2009年11月起调高至0.4分/kWh。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迅猛发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已入不敷出。近年来,我国风电产业快速发展,正是得益于收取0.4分/kWh、每年征收总计100亿元左右的可再生能源电费附加,主要用于补贴风电上网电价。据测算,此次电价调整后,一年将能收取200亿元左右作为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这也为已经开始启动的国内光伏市场的上网电价补贴提供了资金来源。
有了资金的支持固然可喜,关键是如何把全民奉献的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这样的事实:已经红火的风电市场和即将红火起来国内光伏市场,仍是一个政府托举的非完全市场经济的产物。政府的补贴是为了明天减少补贴,直至取消补贴,推动以尽快实现风电、光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平价上网,终走向完全市场化。因此,作为政府监管部门,要做好管理与规划,一方面要充分吸取国外如西班牙、捷克等光伏产业发展大起大落的教训,保障中国光伏产业平稳发展;另一方面也应该从我国风电发展吸取教训,从地域经济与用电负荷及并网条件等实际出发,对大型集中式光伏电站与分布式光伏电站做好合理规划,同时,通过扶持和市场拉动,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建立一个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的新市场。 |